在临床死亡的患者中,有些人并不是死于疾病本身,而是与不合理用药等药源性危害有关。据药物不良反应监察中心推算,我国每年至少有250万人由于药物不良反应引起的疾病而住院,其中19.2万人死亡。药物能治病,但也可致病。人们在用药过程中,由于药物本身或者相互之间的作用而引起包括副作用、毒性反应、变态反应、成瘾性、致畸、致癌等的“不良反应”。
据《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》报道,在我国,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范围很广泛,大约为10%-30%,因药物不良反应而住院治疗的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3%-7%。其中死亡者大约是0.5%-0.9%。
据我国卫生部药品不良反应监察中心统计,1992年1-10月的1833例药源性疾病中,共涉及216种药品,其中致病药物最多见的依次为抗生素、抗肿瘤药和其它化学药、中草药及心血管系统药物,其他有神经、精神病用药、消化系统用药及激素类药物等。上述报告的患者中死亡29例,病死率为1.6%。据武汉地区9所医院2000例住院病历调查结果:因药源性疾病致死者约占住院死亡总数的11%,其中以293例药源性死亡病例来看,因过敏性休克和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的有172例。
人们对药物的获得与应用越来越方便和容易,这势必增加了药源性疾病的发生率,尤其是部分人群医药知识欠缺,更加重了药物的滥用和浪费。一些人动不动就吃滋补药,小病当大病,对药物的滥用和依赖性日益严重。有些人误以为药越贵越好、越新越好,或者患上一般感冒就非要医生打吊针,并要最好最贵的药物才放心。这种盲目崇拜新、贵或进口药的心理是不可取的。新药未必比老药好,任何药物都要经过长期的临床实践才能作出最好的评价。即使是值得推广的新药,其应用早期仍属研究性质,有的还会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。因此,一定要科学合理地用药,遵循安全有效、力求价格低廉的原则。